GB 14963—2011
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
2011-04-20 发布 2011-10-20 实施
GB 14963—2011
I
前言
本标准代替 GB 14963-2003《蜂蜜卫生标准》以及 GB 18796-2005《蜂蜜》中的对应
指标。
本标准与 GB 14693-2003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:
——修改了范围;
——增加了蜂蜜的定义;
——将原料要求改为蜜源要求,并明确主要的有毒蜜源植物品种名称;
——修改了感官要求;
——修改了理化指标;
——增加了污染物限量、兽药残留限量、农药残留限量要求;
——增加了嗜渗酵母计数要求。
GB 14963—20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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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安全国家标准
蜂蜜
1 范围
本标准适用于蜂蜜,不适用于蜂蜜制品。
2 术语和定义
蜂蜜
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、分泌物或蜜露,与自身分泌物混合后,经充分酿造而成的天然甜
物质。
3 技术要求
3.1 蜜源要求
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、分泌物或蜜露应安全无毒,不得来源于雷公藤(Tripterygium
wilfordii Hook.F.)、博落回[Macleaya cordata (Willd.) R.Br]、狼毒(Stellera chamaejasme L.)
等有毒蜜源植物。
3.2 感官要求
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。
表 1 感官要求
项目要求检验方法
色泽依蜜源品种不同,从水白色(近无色)至深色(暗
褐色)
按 SN/T 0852 的相应方法检验
滋味、气味具有特有的滋味、气味,无异味
状态常温下呈粘稠流体状,或部分及全部结晶在自然光下观察状态,检查其有无
杂质不得含有蜜蜂肢体、幼虫、蜡屑及正常视力可见杂质
杂质(含蜡屑巢蜜除外)
3.3 理化指标
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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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 2 理化指标
项目指标检验方法
果糖和葡萄糖/(g/100 g) ≥ 60
GB/T 18932.22
蔗糖/(g/100 g)
桉树蜂蜜,柑橘蜂蜜,紫苜蓿蜂蜜,荔枝蜂蜜,
野桂花蜜 ≤ 10
其他蜂蜜 ≤ 5
锌(Zn)/(mg/kg) ≤ 25 GB/T 5009.14
3.4 污染物限量
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。
3.5 兽药残留限量和农药残留限量
3.5.1 兽药残留限量
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。
3.5.2 农药残留限量
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及相关规定。
3.6 微生物限量
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3 规定。
表 3 微生物限量
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a 菌落总数/(CFU/g) ≤ 1000 GB 4789.2
大肠菌群/(MPN/g) ≤ 0.3 GB 4789.3
霉菌计数/(CFU/g) ≤ 200 GB 4789.15
嗜渗酵母计数/(CFU/g) ≤ 200 附录 A
沙门氏菌 0/25g GB 4789.4
志贺氏菌 0/25g GB/T 4789.5
金黄色葡萄球菌 0/25g GB 4789.10
a 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.1 执行。
GB 14963—20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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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录A
嗜渗酵母计数
A.1 设备和材料
除微生物实验室常规灭菌及培养设备外,其他设备和材料如下:
A.1.1 恒温培养箱:25 ℃±1 ℃。
A.1.2 冰箱:2 ℃~5 ℃。
A.1.3 均质器及无菌均质袋、均质杯或灭菌乳钵。
A.1.4 天平: 感量 0.1 g。
A.1.5 无菌试管:18 mm×180 mm。
A.1.6 无菌吸管:1 mL(具 0.01 mL 刻度),10 mL(具 0.1 mL 刻度),或微量移液器及吸
头。
A.1.7 无菌锥形瓶:500 mL,250 mL。
A.1.8 无菌培养皿:直径 90 mm。
A.1.9 无菌 L 型涂布棒:玻璃、塑料或者不锈钢材料制成,棒体直径不应大于 2 mm。
A.1.10 显微镜: 10×~100×。
A.2 培养基和试剂
A.2.1 30%葡萄糖溶液(pH 6.5±0.5)
A.2.1.1 成分
无水葡萄糖 30.0 g
蒸馏水 100 mL
A.2.1.2 制法
称量适量葡萄糖,溶解在蒸馏水中,必要时调节 pH 为 6.4 左右。分装后,115 ℃高压灭
菌 20 min。
A.2.2 氯硝胺 18%甘油( DG18)琼脂
A.2.2.1 成分
酪蛋白胨 5.0 g
无水葡萄糖 10.0 g
磷酸二氢钾 1.0 g
硫酸镁(MgSO4·H2O) 0.5 g
氯硝胺 0.002 g
无水甘油 200 g
琼脂 15 g
氯霉素 0.1 g
蒸馏水 1000 mL
A.2.2.2 制法
除氯霉素外,将全部成分加热煮沸至完全溶解,如有必要,调节 pH 为 6.4 左右。加入抗
菌素,121 ℃高压灭菌 15 min,最终的 pH 应为 5.6±0.2。灭菌后,立即在 44 ℃~47 ℃水浴
冷却至 50 ℃以下,在每个灭菌平皿中倾注大约 15 mL~20 mL 培养基,放置在水平的台面上
冷却固化备用。如有必要,可以放在 36 ℃培养箱中过夜,使琼脂表面干燥无水珠。避光保存。
A.3 检验程序
嗜渗酵母检验程序见图 A.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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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 A.1 嗜渗酵母检验程序图
A.4 操作步骤
A.4.1 样品采集和保存
样品采集后,应尽可能及时检验。若不能及时检验,普通样品应置 2 ℃~5 ℃冰箱保存,
在 24 h 内检验。冷冻样品应在 45 ℃以下不超过 15 min 或在 2 ℃~5 ℃不超过 18 h 解冻。
A.4.2 样品稀释
A.4.2.1 取样
以无菌操作在天平上称取固体或液体检样 25 g,加入 30%葡萄糖稀释液 225 g,用旋转
刀片式均质器以 8000 r/min 均质 1 min,或拍击式均质器拍击 2 min,制备成 1:10 的均匀稀释
液。如无均质器,则将样品放入加有玻璃珠的无菌锥形瓶中,并充分振荡。
A.4.2.2 梯度稀释
用灭菌吸管吸取 1:10 稀释液 1 mL,注入含有 9 mL 30%葡萄糖稀释液的试管内,置于漩
涡混悬仪上混匀,制备 1:100 的稀释液。 另取 1 mL 灭菌吸管,按前操作依次制备 10 倍递增
稀释液,每递增稀释一次,换用 1 支 1 mL 灭菌吸管。
A.4.3 涂布和培养
A.4.3.1 根据对检样污染情况的估计,选择 2 个~3 个连续的适宜稀释度,每个稀释度接种 2
个 DG18 琼脂平板。在充分混合稀释液之后,立即在每个平板表面接种 0.1 mL,接着用无菌
的 L 型涂布棒进行充分的琼脂表面涂布。注意涂布棒下端不得触碰培养皿的侧缘。进行样品
检验的同时,应同时在 2 个 DG18 琼脂平板表面接种 0.1 mL 的稀释液作为空白对照。
A.4.3.2 接种完成后,尽快将全部平板置 25 ℃±1 ℃恒温箱内避光培养。培养时勿翻转培养
皿。为防止出现霉菌的过度蔓延生长掩盖了目标菌落,在培养 48 h 后,即开始每日观察平板
上面真菌生长情况。培养 7 d 结束。
A.4.4 菌落计数
A.4.4.1 选择菌落数量在 15~150 之间的平板,计数菌落数量。
25 ℃±1 ℃,5 d~7 d
样品 25 g+225 g 30%葡萄糖溶液,充分振荡或均质
10 倍系列稀释
报告
选择 2 个~3 个适当稀释度,各 0.1 mL 涂布 2 个 DG18 琼脂
菌落计数。根据需要,
显微镜下观察可疑菌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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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4.4.2 典型的嗜渗酵母在 DG18 琼脂平板上呈现为圆形、中心隆起、不透明、边缘整齐的
菌落,直径 1 mm~2 mm。必要时,可利用低倍显微镜直接观察平板上生长的菌落是否为细
菌菌落。如出现霉菌菌落干扰时,不应计数丝状菌落。
A.4.5 报告
参照 GB 4789.2 的报告方式,以 CFU/g 为单位报告样品中嗜渗酵母的数量。